1.项目申报书、培训通知、培训指南(面向全省项目)、培训课表等。需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稿。
2.培训学员登记表。需交纸质材料(送交1份,承办学院留档1份)。
3.培训日志管理记录、学员考勤记录及项目自查管理记录(自查记录必须在项目结束后10天内填写完成)。需交纸质材料(可通过省质控平台直接打印)。
4.教师需求调查、分析与论证支撑材料(新开发项目提交)。需交纸质稿。
5.公开课安排表、优秀学员名单(短期项目不评优秀学员)。需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稿。
6.主讲教师讲课课件、班级活动照片。需交电子稿。
7.学习情况评价表、培训总结。需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稿。
8.培训调查表。需交纸质材料(其中调查统计汇总表还需交电子稿)。
9.学员作业(培训成果)。需交纸质材料(学员作业主要由承办学院保存, 各项目都需送交不同 类型的5份,指令性项目的培训成果需装订成册,送交3本)。
备注:所送交书面材料的需学院盖章(学员作业、培训成果、请假条除外)。